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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荒废问题

    信息发布者:魏小钱
    2020-08-16 23:25:04   转载


           我国用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世界22%的人口,人多地少矛盾是极为尖锐和突出。为调动种粮积极性,国家取消农业税,实施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等一系列富民、惠民政策。然而,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走低,致使农村土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很多乡村撂荒耕地达30%以上,有的达50%以上。土地闲置不仅浪费土地资源和加剧人地矛盾,而且使农田基础设施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农业投入浪费,耕地质量和生态经济功能衰退,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国家粮食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尽快拿出有力的措施,让撂荒耕地“活”起来。

    一、当前耕地撂荒的特点

    1、农户将耕地闲置撂荒后,无任何惩罚性约束机制,各种惠农政策照样享受。农民一边撂荒自己耕地,一边照常领取粮食直补等各项种植补助;对于某些想承包其撂荒耕地的业主漫天要价,即自己不种,也不轻易让别人种,致使很多耕地撂荒。

    2、由于农业生产效益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逐年增加,家庭缺乏劳动力,使得一些土质差,交通不便的地块撂荒。一些地处偏远,管理不便,土壤肥力差,农业生产效益低下的耕地,是撂荒地的重灾区。


    3、基层政府对大面积土地撂荒不闻不问,既不督促种植或流转,也不依法核实、处置;对撂荒土地人的粮食直补等各项补助一分不少的发放,纵容撂荒行为。

    4、大部分农村耕地撂荒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相关性,经济发达地区耕地撂荒相对较少,经济欠发达地区耕地撂荒多。

    二、耕地撂荒的危害

    1、严重破坏政府决策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当前撂荒耕地的农民一分不少的领着粮食直补等各种种粮补助,不仅造成国家资金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基层政府的不作为,坐视撂荒者非法获取国家鼓励种粮的各种补助不管,使国家鼓励种植的决策和举措全部落空,既加重了土地的撂荒,又违背了习总书记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重要指示精神,给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2、严重破坏宝贵的耕地资源和农业生产活动。耕地撂荒会使耕地的质量下降,因为如果农业生产停止,农田土壤抗蚀能力就会减弱,土壤物理性质也会变差。自然灾害发生后,撂荒土地的农业生产能力将会衰退,撂荒多年的土地很难再复耕,同时对周边非撂荒耕地资源也产生严重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也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3、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形同虚设,“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该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没能执行,造成有法不依、纵容违法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4、严重浪费农业投入和耕地资源。在大面积撂荒地耕地上农业基础设施和其他投入的价值得不到体现,致使农业投入和耕地资源的双重浪费,造成巨大损失,同时致使农产品减少、农民减收,严重地影响我国的农村发展和粮食安全;还会使人均可耕地更少,加剧人地矛盾,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持续发展。

    5、严重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耕地撂荒会使农民的经济收入减少,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都得不到提高;农村耕地资源的闲置,会使农产品收入减少,乡村经济收入减少,生产条件无法改善,严重影响乡村集体各项事业,土地撂荒多的村,基本口粮得不到保障,影响到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耕地撂荒的成因分析

    1、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土地比较效益差距大,土地产出对相当一部分农户来说已无足轻重。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1100元左右,除去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350元和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600元左右外,亩平纯收入150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一亩地一年纯收入还不及一个人外出打工半个月的收入,这是典型的“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因此很多农民宁愿举家外出打工,也不愿意在家种田。农业成本高,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一些农村自然条件差,山高坡陡,农业机械化程度低,耕种难度大,产出低,尤其是大部分农村土地分配时,都人为的将大片农田分成若干块,同时为了减少矛盾,还将土地远近搭配,好差搭配,给农民种地造成了很多不便,导致部分农民将土壤肥力差,地处偏远的土地主动弃耕。此外,一些业主想连片大面积承包经营农民撂荒的耕地时,经常会遇到一些农民(占据紧要、中心地域的)漫天要价,故意刁难,致使连片大面积规模经营无法实施,加重了撂荒。

    3、 一些地区居住条件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业产业转移越来越多,形成户口外迁的人越来越多,在这些外迁或转移人员中,家中土地根据肥力好坏,部分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形成撂荒。

    4、部分农村家庭认为种地没有前途,想方设法让子女外出发展,使得不少年轻农民丧失了农业劳动技能,返乡后不能或不愿继续从事农业劳动,造成耕地撂荒。

    5、土地零星、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很多耕地,因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管理难度大,再加上土地肥力不够,农业生产效益低下,时间久了,那些偏远、瘠薄的土地就无人问津,逐渐撂荒。


    四、农民的几点期望

    在农村走访调查的过程中,一些农民很诚恳的提出了一些期望,说出了一些他们的苦处,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1、农资的价格能低一点。现在,农民种地除了不需要交公粮, 每亩地根据作物不同还有补助,老百姓心里很高兴。但是近年来农资价格连年攀升,使得土地投入成本不断上涨,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降低的土地的效益。由此造成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不种地的白拿农业补贴,种地的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没收入。

    2、农业是国之基,民之本,而农民从事农业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待遇,一方面是收入不高,另一方面社会地位低,严重影响农民的热情。所以他们希望在提高收入的同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认可。

    3、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使灌溉、交通得到保障。

    4、加强技术培训,改变现有的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现状。


    五、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建议

    1、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真正种地农民的支持和补助力度。全面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督促各级政府和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服务指导职能,对确实愿意种地、想种地的农民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新型农民的培训,转变传统农业观念,提高运用现代农业技术能力,将有限的耕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将耕地种植生产情况纳入党政考评体系。对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法耕种而撂荒的耕地,尝试交由政府(可指定职能部门,比如农业农村工作局、国土自然资源局、供销社、水利局等单位)复耕并托管其耕地一定期限(如五年、十年、十五年),托管期间土地各种权益仍属于农民,政府负责土地复耕和托管期间的发包经营,发包经营所得归农民(扣除复耕及必要的工作经费),托管期后农民愿意且能耕种的,交还农民;农民仍无法耕种的,继续由政府托管,必须确保耕地正常种植生产。将耕地种植生产情况纳入对当地党委政府工作进行考评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党委、政府履职不力,出现一定比例耕地撂荒的地方,对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追责。

    3、大力宣讲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长期撂荒耕地的农民大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和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等相关内容。依法摸清撂荒耕地底数,落实责任,盯紧、收回撂荒耕地;对于长期撂荒且不交由政府托管的耕地,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该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将闲置撂荒土地的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使用权人不给予补偿,集体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技应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使灌溉、交通得到保障;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改良耕地土壤,提升耕地质量,不断增长耕地单产效益,实施因地制宜种植,确保增收增效,彻底改变现有的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现状,提高耕地种植率,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5、加快推进规模化生产并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有限的土地集中起来,建成“大农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技术化程度,让农民既能从土地上获得效益,也能抽出时间外出工作,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机制,减少因人为投机造成的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保障农民权益。

    6、 健全农民权益保障和农业保险机制。提高农民社会地位,加快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尽快消除因城乡差异给农民带来的困扰,如社会保障,养老机制,教育公平,就业机会等问题。政府强力推动种植户购买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健全农业保险赔付机制,让农民种地没有后顾之忧。

    7、鼓励城镇居民和公职人员到乡村种植。针对城镇居民和公职人员想体验生产、想吃绿色食品的想法,鼓励其到临近的乡村领种一小块零散耕地自种自食,对种植出高产高品质的人员予以奖励,既让其本人体验生产的快乐、吃到自己种出的放心食品,又传承和发扬了农业生产技术,同时解决了边角、零散耕地难以耕种(集中、成片的集中经营)和若干年后中国无人会种地的问题。

    复耕撂荒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是复兴农村和农业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必须认真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确保宝贵的耕地资源和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岳池县供销社 蒋战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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